认真回答,望采纳。
先说孩子抚养费用的问题吧,你是可以追要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他近期才回来表达了这个意思,如果法院认定你是才知道的话,照你所说孩子刚满十八岁,你是可以追索近两年的抚养费。如果两年前孩子就成年了,那你就不能要了。
在来说对你的赔偿,你如果能证明他在外国确实结婚了,他如果拿中国国籍和别人结婚了,那就是重婚罪,你如果要离婚可以起诉他要精神赔偿,重婚罪符合精神赔偿的条件,但是你要拿出他重婚罪的证据,说实话这个估计你很难拿出来。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是义务,不存在诉讼时效,可以向他请求支付。你丈夫的国籍在那?如果在国外这倒是一涉外婚姻啊!如果他同意离婚现在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你好奇怪啊。现在这样不离婚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吗?还等那么多年,你傻吧。一个不在身边的没有音信的父亲能给孩子什么啊,干嘛还不离婚?不如早点离了找个对自己和孩子好的男人让孩子还能多享受点父爱呢。虽然我不懂法但是他离家2年以上你就可以申请离婚吧?而没有离婚那他现在犯了重婚罪吧?我觉得应该可以要求赔偿吧。
你可以去网上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