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初装费可能真的不用交了 郑州市拟按每平方米18元收取城建配套费燃气价格可能上涨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河南商报报道:昨天,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郑州市民可能不用再交3500元的燃气初装费和每年48元的维修费了。买房时将按每平方米交18元收取城市配套建设费。燃气价格将上涨。 [事件] 燃气初装费将变身城建配套费 昨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审议的重点仍然是已经争议了6年的燃气初装费和维修费该不该收的问题。令市民惊喜的是,根据三审稿规定,以后再买房不用再交3500元的燃气初装费了,燃气初装费和维修费将要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买房时按每平方米交18元的城市配套建设费,还有是燃气价格可能要上涨的费用。 [解读] 谁买大房子谁掏钱多 原规定:燃气初装费3500元。 变化:“将来郑州市的燃气初装费将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购房时按住房面积多少收费。”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说。郑州市将燃气初装费纳入城建配套费,初步定为按照住房面积收取,每平方米18元。省发改委已经研究过,原则同意,只待省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 虽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与过去相比,费用还是降低了不少。以10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如果按每平方米18元收取,只收1800元,降低了1700元。 公司不能随便停气 原规定:如果燃气用户不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交纳气费,每天要按所欠燃气费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如果两个月不交纳气费,燃气公司可以停止供气。 变化:在这次审议会上,部分组成人员认为,供用气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用户不按期交纳气费时,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而不应由地方性法规作出“收取滞纳金”的惩罚性规定。而且,燃气使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不能随便中止供气。 破坏燃气设施最高可罚1万元 原规定:单位破坏燃气设施将罚1000元至5000元。鉴于破坏燃气设施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法制委员会建议提高对单位破坏燃气设施行为的处罚数额。 变化:三审稿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和倾倒、排放腐蚀性液体、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或者顶进作业、擅自从事爆破作业的,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罚5000元至1万元。 维修费计入供气成本 原规定:居民每年还要交纳48元的燃气维修费。 变化:三审稿规定,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以燃气管道连接燃气燃烧器具软管的阀门为界,阀门之后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费用由用户承担;阀门和阀门之前的管道及设施由燃气企业负责维护管理,费用计入供气成本,由燃气公司承担。 “维修费用计入供气成本,燃气将来肯定要涨价。”郑州市人大代表、郑州燃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闫国起说。
你是问燃起开通费该不该交对吗?2008年8月买房的肯定要交的,我记得燃起开通费是从2009年7月1号取消的,应该要交。
当地职能部门找了吗?开发商下奶都很猫腻,交付时开具的发票都写得代收费,连明细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