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产生,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故被称为“永久性差异”。例如国债利息收入,会计确认收入,税法不确认,形成永久性差异,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即可。
2、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列示在会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即是暂时性差异,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上涨,会计确认损益,税法暂时不确认,在出售的时候还是要确认的,会计上认为应该交的税但是实际没有交,那么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从计税基础上来看,是会计账面的数额大于计税基础。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确认了损益,但是税法不确认,那么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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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差异的分类:
1、可免税收入
一些项目的收入,会计上列为收入,但税法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企业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依法免税,但会计列为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又如企业从国内其他单位分回的已纳税利润,若其已纳的税额是按25%的税率计算的,则分回的已纳税利润按税法规定不再缴纳所得税,但会计将此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
2、不可扣除的费用或损失
有些支出在会计上应列为费用或损失,但税法上不予认定,因而使应税利润比会计利润高,计算应税利润时,应将这些项目金额加到利润总额中。
3、非会计收入而税法规定作为收入征税
有些项目,在会计上并非收入,但税法则作为收入征税,例如,企业销售时,因误开发票作废,但由于冲转发票存根未予保留,税法上仍视为销售收入征税;销售退回与折让,未取得合法凭证,税法上也不予认定,仍按销售收入征税。企业与关联企业以不合理定价手段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时性差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久性差异
1、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因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范围和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差异。这种差异一旦发生,即永久存在。基于税收政策、社会政策及经济政策的考虑,有些会计报表上的收入或费用,在税法上不属于收入或费用;而有些财务报表上不属于收入的项目,在税法上却作为应课税收入。
2、暂时性差异是由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确认时间或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有“时间性差异”和“其他差异”之分。前者源于会计准则对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期间不同于税收法规要求的申报期间;
后者则源于会计准则对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不同于税收法规规定的收税基础。暂时性差异不仅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而且影响以后各期的纳税额。因此,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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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
1、当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资产计税基础时,说明本期应承担的所得税责任大于实际要求上交的税费,因此必须再确认一项负债才能将收付实现制记账的“应交税费”调成权责发生制记账的形式,才能统一记账基础。
负债的大小即为账面价值减计税基础乘以税率(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这项负债就叫“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差异就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当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时,自然需要增补资产,所以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此时的暂时性差异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当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负债计税基础时,需要增补资产,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因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当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负债计税基础时,需要增补负债,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因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久性差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时性差异
现在不交,将来还是不交,就是永久性差异,例如国债利息收入,会计确认收入,税法不确认,形成永久性差异,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即可 现在不交,将来还是要交的,是暂时性差异,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上涨,会计确认损益,税法暂时不确认,在你出售的时候还是要确认的,我会计上认为应该交的税但是实际没有交,那么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记住:会计认为该交的,但是没有交,所以是应纳税)从计税基础上来看,是会计账面的数额大于计税基础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还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下跌了,会计确认损益,赔了,但是税法不确认,那么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里记住:会计认为不该交,但是实际交了,所以是可抵扣),这里相反,是会计基础小于计税基础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
一楼说的不错,我是进来学习下的!税法和会计的所谓差异,主要就是看税局是否承认你这是支出或者是收入而已罢了!我看那个递延税款也是看的头大呢!看完是懂了,没一段时间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