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市价×调整股本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2.沪深300指数,是由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4月8日联合发布的反映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和运行状况,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和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3.沪深300指数在编制方面主要采用了流行的分级靠档技术和缓冲区技术。分级靠档技术的采用可以使在样该公司股本发生微小变动时保持用于指数计算的样该公司股本数的稳定,可以降低股本变动频繁带来跟踪投资成本,便于投资者进行跟踪投资。同样,缓冲区技术的采用使每次指数样本定期调整的幅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使指数能够保持良好的连续性。样本股调整幅度的降低可以降低投资者跟踪投资指数的成本。
派许加权指数(Paasche Index),采用计算期发行量或成交量作为权数.
新上证综指编制方法
指数名称为新上证综指,简称为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基日、基期与基点
新上证综指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样本股票的总市值为基期,基点1000点。
样本选取
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沪市上市公司股票。
指数计算
新上证综指采用派许加权方法,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市价×发行股数)。
指数的修正
(一) 修正公式
新上证综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 除 数=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 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新样本股入选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实施后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
2.新上市 ─凡有成份股新上市,上市后第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3.除息 ─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4.除权 ─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5.汇率变动 ─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收盘价修正指数。
6.停牌 ─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7.摘牌 ─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8.股本变动 ─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9.停市 ─指数样本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指数样本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沪深300是以样本股的总流通股本为权重计算,而不是总股本。
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
--摘自2008年证券基础
当然是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