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诉讼开庭后宣判要多久

一般 劳动仲裁民庭开庭后多久才能宣判 要可靠信息 不知勿扰
2024-11-19 03:02: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不服第一判决重新上诉后多久能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扩展资料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干扰、破坏诉讼秩序,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发生(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并在客观上妨碍了诉的进行。无论是采取作为的形式,还是以不作为的形式,都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2、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前或诉讼程序结束后所实施的行为,不会对诉讼进程构成障碍,因此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依照法律规定采用其他相应措施处理。但是有两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回答3:

从开庭到宣判,法律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期限,只是规定了从立案到结案 的期间,判决案件到判决书送达之日为结案时间,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结案,并可以延长.
但一般来说法院不会拖太久的,不开第二次庭的话,一周内就可能宣判

回答4: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回答5:

您好!一般民事诉讼,如果案情简单,法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后,审判长就会当庭宣判。案情复杂的,审判长会宣布闭庭,择日宣判。“择日”是多少时间,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可能三四天,也可能半个月。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