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离婚协议给前妻孩子的,后妻及后妻孩子有继承权吗

2024-10-29 22:29:4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房产明确给孩子前妻孩子的,房产就已经是孩子的,孩子可以通过起诉要求父母把房子过户给他。再婚后的妻子及孩子对此房子无继承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男女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含有房产赠与内容的的部分不能随意撤销,否则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房产余贷还清后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是男女双方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有目的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的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男女双方之间的离婚协议对于赠与孩子的部分实质上仍是男女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仍是财产分割的范畴,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原告认可当时系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对该协议不能被撤销,房产是前妻孩子的个人财产,故现任妻子及孩子无权继承该房产。

3、《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回答2:

已经协议好的财产部分按照协议进行分配,不计入法定继承,所以再婚不影响之前协议的财产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回答3:

当然没有。
既然离婚协议给前面的孩子,就是已经属于孩子的,
和你没有关系,自然和后妻和后妻孩子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