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婚前买房,我爸妈拿了点钱,我和女朋友各出五万,女朋友说要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我家不同意,怎么办

2024-11-18 09: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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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准备婚前买房,全额付款,爸妈拿了些钱,儿子和女朋友各出五万。

房产证准备写的是儿子的一个人的名字,女朋友不愿意。

该房产可以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写书面协议。双方都要签字,按红手印。

【2】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认为:此提问符合高质量了提问,

如果认为提问不符合高质量标准,早干什么去了?

回答2:

说服你爸妈同意女朋友的意见较好,因为你女朋友的要求有道理,如果为此拒绝女朋友,即使你女朋友勉强同意,也会成为你们两人以后说事“源头”,换而言之,一旦房产证上没有你女朋友的名字,就会在女朋友内心留下阴影,对你们以后的婚姻关系不利。
你爸妈不同意,无非就是以防万一(其实这种防人之心对一家人之间关系系影响最坏,如果互不信任,本身就动摇了和睦相处基础)。为了满足你爸妈的心愿,你爸妈出多少钱,可以给他们出一个证明手续,比如你和你女朋友给你爸妈开一个收据证明你们买房你爸妈除了多少钱。这样做就是说房子是你和你朋友的,但你爸妈为你们的房子出了多少钱有了书面依据,达成了你爸妈以防万一的目的。但这样做后果,就是你们的婚姻过不受影响,但是你女朋友和你爸妈的关系以后就难处了,你爸妈失礼在先(他们先不信任自己家儿媳妇)。
可以问你爸妈是想要和儿媳有一个好的关系,还是为了避免损失要防着将要进门的媳妇。

回答3: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您们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您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您女友现在要出资但是房产又只登记您的名字,对方不愿意也是可以理解。鉴于您们的矛盾属于家庭矛盾,您们还是协商解决为主,好好在父母与女友之间进行沟通。另外,您们还可以将房屋按照按份共有的形式进行约定,您女友在其出资的范围内享有房屋一定的所有权。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