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长寿营养补贴,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90-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长寿营养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政府承担;80-89周岁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发放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确定,并承担所需费用。 扩大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逐步将老年疾病医疗护理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依托省级异地就医信息交换平台,积极为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提供方便。认真落实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政策,并建立稳定的长效发放机制。 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持“优待证”的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主办的公园和公益性文化设施;进入其他游览参观点的60-69周岁老年人,可享受半价优惠,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卡免费乘坐具有IC卡刷卡设备的市内公交、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在规定时间段内,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免费进入政府主办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