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和扣留怎么分别,能否驾车

2025-03-20 19:02:3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采取这种行政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当事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例如交通警察对于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十二分的等几种情况下,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就可以先予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人的驾驶证,扣留前应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这种强制措施的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与当事人后,依法扣留。扣留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的期限是至公安机关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之日。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
相当于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实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措施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应给予当事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处罚决定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暂扣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违反了此条法律法规,则交警部门处以驾驶人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违章罚款。

回答2: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交管部门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采取这种行政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当事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暂扣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在暂扣或扣留期间,不允许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