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的佣金,在“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2、收到的佣金,在“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会计科目核算。
会计处理的注意事项:
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
2、以及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扩展资料:
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佣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1、支付的佣金,一般在“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2、收到的佣金,一般在“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会计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