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狄仁杰要比包拯强。狄仁杰被称为“东方的福尔摩斯”。在武则天为帝时深得武则天的信任,权倾朝野,满朝官员相当一部份是狄仁杰的门生,狄仁杰也因此桃李满天下。就连武则天也尊狄仁杰为国老。狄仁杰充分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对武则天时期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极级作用。同时也对中宗李显的继位起到了一定的帮助。 而包拯只是宋仁宗当政时的一位清官,由于其为官清正深受百姓爱戴也被民间广为流传,并在一定成度上加以神话。其实包拯对朝政的影响力是无发同狄仁杰相比的。
论断案的话,当然是狄仁杰,狄仁杰曾一年之内解决上万件积压案件,并且处理完之后,没有喊冤上诉者。这足见狄仁杰的办案效率。
而包拯的历史记载中多是其犯颜直谏的记载,而基本没有其处理案件的记载。所以可见包拯虽然刚直不阿,但是未必就善于断案,包公断案基本是小说传说中的事。
狄仁杰和包拯虽然都敢犯颜直谏,但是最大的区别就是权变。
狄仁杰善于掌握整个事件时势的状况,所以会在处事时该直则直,该变则变。并不会不顾时势而一味直冲,会根据时势而迂回达到目的。而包拯则是不管不顾,只会一往直前,不懂权变。
所以从这种性格上来看,知时势,善权变的狄仁杰自然是更善于断案。而只会往前冲的包拯,史料中缺乏其断案的记载也就是很正常的了。
狄仁杰是天机星君下凡
都厉害,都是杰出的侦探家
狄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