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常都说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按规定缴够了年限,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退休年龄是多大呢?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退休?什么条件下可提前退休?如何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企业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退休?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按月发给退休费。(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满十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一般须经所在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必须经过县以上医疗部门认真检查,出具诊断证明,并经过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方能办理退休。因病或非因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能否办理退休、退职?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退职手续。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退休年龄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领取养老金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劳动法规定退休年龄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