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2024-11-04 2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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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退伍义务兵回到地方后有哪些义务?

  答: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应在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安置办公室报到,凭安置办公室的介绍信办理入户手续。

  我市退伍义务兵办理预备役登记时,直接到应到各县区人武部。向安置办公室报到时,从平罗县入伍的退役士兵直接到县民政局安置办报到,从大武口区和惠农区入伍的退役士兵应先到市民政局安置办报到,再到辖区民政局安置办报到。

  2、我市接收和安置退伍义务兵的工作步骤是什么?

  答:共分四个步骤。报到、接收审查档案、办理接收落户手续、安置工作。

  步骤一、报到。市县安置办及时对回到原征集地的退役士兵进行基本情况登记。

  步骤二、接收审查档案。退役士兵报到登记后,安置办对部队转递来的退役士兵档案进行审查,经过审查确定为我市接收对象后,通知退役士兵办理接收手续。否则退档,不予接收。

  步骤三、办理接收落户手续。按《石嘴山市退役士兵报到须知》要求,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市、县民政局安置办办理有关手续。

  步骤四、安置工作。县(区)民政局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给待安置期间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费,安置办组织协调用工单位,落实安置政策。

  3、我市退役士兵要办理什么手续?到哪几个单位?

  答:办理六项手续。

  (1)兵役登记。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在各县区人武部进行兵役登记。

  (2)接收安置。父母系中央及自治区属各单位职工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市安置办接收,自治区安置办负责安置。父母系市属各单位职工的城镇退役士兵,持市安置办报到通知单到辖区安置办报到,各辖区安置办负责安置。

  (3)办理落户手续。持安置办入户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办理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持安置办介绍信到街道居委会办理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5)转组织关系。凡是党员的,到市、县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待分配工作后再转到其工作单位;

  (6)换发地方驾驶证,凡持有军队汽车驾驶证的,持军队驾驶证及驾驶有关资料到车管部门换发地方驾驶证。

  4、我市退役士兵主要有哪些情况不符合安置条件,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落户吗?

  答:不符合安置情况有以下几种:(1)转业士官未经自治区安置办集中移交的;(2)退役士兵从农村入伍,在服役期间或退伍后购买城镇户口的;(3)退役士兵入伍、退役手续作假或档案材料严重缺件的;(4)退役士兵占用农村征集指标或从非本人户口所在地入伍的;(5)在服役或待分配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刑事处罚的;(6)缺少非农入伍通知书和非农优待安置卡的。

  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落户,但不安置工作。

  5、《宁夏回族自治区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中“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是指哪些?答:指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因父母等家庭主要成员伤亡病残而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本人成为家庭的唯一劳动力,非其回去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

  6、所称“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是指什么?

  答:指各地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使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得到必要的劳动场所,并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既包含了对退伍军人学习、工作、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适当照顾,也包含了应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作用。不能理解为个人想得到什么工作,政府就应该给予安排什么工作。

  7、《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义务兵”是什么意思?

  答:同时包括由大军区、中央军委批准获荣誉称号并分别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一级英雄模范奖章的。

  8、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父母户口从平罗县迁入大武口区,应由哪安置?

  答: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凭父母户口簿和所在单位的证明,跨省(市、自治区)的由自治区安置办公室安置;自治区境内跨市、县的由家庭所在地安置办公室接收安置。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我是03年的退伍兵,嗯,当两年义务兵到。是城镇的户口,我回来什么都没有。请问有关部门能给我们工作吗?

回答5:

我是06年安徽长丰县城镇户口的兵,2014年退役,请问能够安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