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4)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企业的厂长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5、目标不同:
国有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国有独资公司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
这类企业主要是准自然垄断企业和国民经济发 展的支柱产业,如电子、汽车、医药、机场等。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企业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通过向国家财政上交股息和红利,间接提供公共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独资公司
(1)设立根据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并受公司法调整;而一般的国有企业则是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并受全民所有制工业企
业法的调整。
(2)财产权性质不同
国家通过其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财产依法享有和行使股权,国有独资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而一般的国有企业中,国家作为企业的所有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企业作为法人单位对企业财产享有的是经营管理权。
(3)管理体制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其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一般的国有企业则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或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二者在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许多区别。
二者在经济性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国有企业。
在法律上的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适用《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虽然这有个“工业企业”限定词,但其他行业一样可以参照)。其组织形式不是“有限公司”,他的名称通常为“XX厂“、“XX公司”(这里虽然有“公司”两个字,但并不属于公司制企业,要注意与有限公司相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的法律是《公司法》,其中有一章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也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是特殊的“有限公司”。
他的名称中自然带有“XX有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国有独资企业股东只有一个国有法人,属国有企业的一种;
国有企业还国有控股企业,及几个国有法人股东合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