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因此,你说的路口,只要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就可以在信号灯允许通行的时候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果有禁止的标志、标线,就是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