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有什么区别?

一直不太理解,请教下您的个人见解
2024-11-16 0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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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进项税额是指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参考一下这里:http://cms.dongao.com/zcswsks/fxzd/200807/20826.html
http://baike.baidu.com/view/1296437.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756518.htm

回答2:

进项税额转出表示以前期间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由于改变用途等原因不能抵扣,因此要转出,比如外购的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不动产的建设,它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而视同销售表示的是它与销售时的效果差不多,需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比如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不动产的建设。

回答3:

进项税额转出,是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而言的,是指将用于生产用的原材料改变用途了,自用了。载体是原材料。
视同销售是自己加工的产品转变用途,没有销售,而是赠送,投资或用于职工福利等。是针对销项税额而言的,载体是是加工好的产品。

回答4:

进行税转出:是指原来已经通过认证准备抵扣的进项不能抵扣,需要从抵扣的税中减出来。

视同销售:是说你要根据你销售同类货物的价格,来计算一些你没有销售的货物应该缴纳的税金。

回答5:

进项税额转出就是不能抵扣该转出部分的进项税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

项税 正如楼上列举的 不过要注意一下第4条和第7条 里面没有提购

买的情况 也就是说购买的产品用于第4条和第7条情况的不做视同销售

处理 进项税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