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的时候 前男友给了我六千块钱 差不多当分手费吧 现在 我想还给他 不知道这么做合适吗

2024-10-31 22:44: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合适,要还就直接给12000,这叫双倍奉还,拿出点脾气来

回答2:

还吧 没什么合适不合适 既然你能想到 代表你在想的时候就已经做了决定了 不要问别人

回答3:

既然当初没有接过钱直接甩他脸上然后转身就走,现在就没有那个必要去还了,不然丢了面子还会被他误会你是想找借口与他和好,若你真有这想法那就另当别论了

回答4:

也许你想还给他,是想图一时之快,但是我觉得没那个必要,既然都已经分手了,不要白不要

回答5:

还是还给好、不要让说他说你为了钱、分手就分了、最起码彼此都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