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对于你描述的事实环境中的问题,尝试根据刑法理论以及相关程序规定,提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如果警方怀疑某人有犯罪活动 要查看某人的电脑 但某人的电脑里有一些被加密过需要密码才能打开的保密文件,又或者是他的私人QQ 而警方认为这些可能是犯罪证据 警方要求某人自己交出密码 这时他有没有权不交密码?不交密码会不会被认为是阻碍警方办公?
2 同样问题如果此人已经因为有一定的其他证据被拘留 这时他有没有权不交密码?不交密码会不会被认为是阻碍警方办公?
3、警方在得到一些情报线索怀疑某人有作案嫌疑的时候找到某人住处询问情况 有没有权当时搜查他的私人物品?
第一: 我的回答不把你的三个问题分开。因为你的三个问题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不是逐渐深入的。
第二: 警方怀疑某人涉嫌犯罪。 某人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拘留)。 警方得到情报怀疑某人涉嫌犯罪,到住处询问。
这三种情况下,除了第二种是已经刑事立案,第一种和第三种都应当是没有进行立案。
第三: 查看电脑,搜查物品,都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 侦查措施。
侦查措施的前提是: 立案。 但是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四: 查看电脑,如果认为有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可以依法扣押。并制作扣押清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一百一十五条 【扣押清单】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五: 搜查的程序规定。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 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首先: 应当出示搜查证。
第一百一十一条 【搜查证】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其次: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和制作搜查笔录。
第一百一十二条 【搜查程序】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第一百一十三条 【搜查笔录】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第六: 回答你关心的 涉嫌犯罪的人是不是必须提供自己的相关信息(如密码),如果不提供,是不是妨碍公务? 有什么后果?
刑事诉讼法 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条 【协助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这是法律上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有主动供述和配合调查的义务。
并且,在量刑上,会有一个:“认罪态度”的问题。
但是,关于这一块儿,在刑事诉讼领域也是饱受争议的。
做为国家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公安和检察院,代表国家对涉嫌犯罪的个人或者法人进行调查。
涉嫌犯罪的个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形成控辩双方的均衡,才会更好的保护人权。促使公权力的合法行使。
而且,刑事法律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 疑罪从无。
调查犯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构成犯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
如果他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那么,只能撤销案件,如果涉及错误拘留,错误逮捕,还应当承担国家赔偿。
我们都看过西方的影视作品:
有一句很经典的话: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个人觉得,你也有权沉默。这并不能构成所谓的妨碍公务。
而且,刑事诉讼法也规定: 没有其他证据,只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不能做出有罪判决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
河南郑州 曹静杰律师
1、如果警方怀疑某人有犯罪活动 要查看某人的电脑 但某人的电脑里有一些被加密过需要密码才能打开的保密文件,又或者是他的私人QQ 而警方认为这些可能是犯罪证据 警方要求某人自己交出密码 这时他有没有权不交密码?不交密码会不会被认为是阻碍警方办公?
:应该交,否则警方会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如构成犯罪不与警方合作,是认罪态度不好,可能从重处罚。
同样问题如果此人已经因为有一定的其他证据被拘留 这时他有没有权不交密码?不交密码会不会被认为是阻碍警方办公?
:答案同上
2、警方在得到一些情报线索怀疑某人有作案嫌疑的时候找到某人住处询问情况 有没有权当时搜查他的私人物品?
:当然有权,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出示证件、出示搜查证。 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1、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配合公安人员进行调查,可以交给密码打开加密文件,或者是私人的QQ 。警方有义务进行保密,都是有规定纪律约束的。任何人没有特权不配合调查。
2、警方在得到一些情报线索怀疑某人有作案嫌疑时,找到某人住处询问情况,有权当时搜查他的私人物品,但要出示执法证件和亮明身份。
参考资料:
《刑事诉讼法》
搜 查
第一百零九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东方法眼收集整理,本文网址: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2059-5.htm
中国目前的法律不保护嫌疑人的沉默权,警方可以要求交出密码,事实上,如果警方认为证据重要,这种破解加密的能力还是有的.
不交密码不配合调查,会被视为无悔改表现,影响量刑.
紧急情况下不用搜查证也可以搜查,如果可能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等.
方为例侦查案件的需要,有权要求你交出密码。但如果查证与犯罪无关,有义务保密。
不叫不会被认为妨碍公务,但可能被认定为认罪态度不好。但牵扯案情 警察有足够证据证明 这个密码和案子有关联的话
必须要配合警察 另外,保护隐私和保护公共利益有时是矛盾的,如果隐私的保护过了“度”,就可能损害公共的利益。
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你是嫌疑的对象,对方就是有权查的,就算你去告也告不赢 即使通过非法搜查获得了某人的确凿的犯罪证据,根据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此非法得来的证据也不能用来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
1,有搜查证就可以。
2,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