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候审期间没有法定条件,如孕妇、生病,是不可能取保候审的。因为故意伤害致死是属于暴力犯罪,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
法律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严重犯罪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属于暴力犯罪,嫌疑人潜逃10年了,没有积极投案自首,终被抓获,所以不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另外,这条罪属于重罪,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到死刑,所以不适应缓刑。
当然,主要看嫌疑人在该案中的作用。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法定刑是十年以前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而取保侯审是可能判处管制\拘投\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还有就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所以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有可能办理取保侯审的,只是有点困难,毕竟法定刑太高了.能不能取保侯审出来最终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