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不是由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债务一般情况是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特殊情况下,比如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且出资不实,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一定要注意,此时法定代表人是以股东身份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全部出资后,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不会影响个人财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而是公司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公司债务不负责任,公司的经济纠纷不能影响个人财产。如果清算时法定代表人有出资不实等情形的,需要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你是法人,公司出了事情第一个就找你,你是摆脱不了干系的。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律师,证明他是实际经营的,你的直接责任小一点,不过要付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