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损销卡:柜台做销卡预受理,系统内记录的电子现金账户余额转入待清算账户;31天清算周期后,旧卡待清算账户余额自动转到补登账户。持卡人携销卡预受理时的凭证至柜台办理结清,将余额圈提至原主账户。
正常销卡:1.如卡内电子现金余额与系统内余额相同,则对电子现金账户计收相关手续费后,余额圈提至主账户,卡片做销卡处理;2.如卡内电子现金余额与系统内余额不同,则将差额转入电子现金待清算账户。卡内余额计收相关手续费后,圈提至主账户,卡片做销卡处理。
挂失销卡:系统内记录的电子现金账户余额转入待清算账户;电子现金不记名,不挂失,该待清算账户余额清算周期后不做任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