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原理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日常消费用第一张信用卡,在还款期限之前,用第二张信用卡透支提现,还第一张信用卡的债,依此类推,数张信用卡轮换透支。
【案例】
张晓雅的工资收入属于中上水平,原本日子过得比较滋润。但自从买车后,除了每月需还3500元车贷外,每月的汽油、保养等消费支出亦不菲,日子过得比以前紧多了。一次,张晓雅和一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聊起此事,后者建议她到银行办理3张信用卡交替使用,如此就可享受长达50天的小额免息贷款,最大限度缓减了车贷和日常消费的压力。张晓雅办了3张信用卡,账单日分别是每月5日、11日和月底。在每月6日到12日期间,先刷账单日是5日的卡,得到最长的免息期。在12日到30日期间,刷账单日是11日的卡。每月1日到5日,刷最后一张卡。由此,即可将每月的大额消费分解到近三个月的时间里。
提醒:虽说使用信用卡,若在账单日的第二天开始消费就能享受最长免息期。不过,信用卡一多,账单日也容易搞混。所以,除应合理掌握每张卡的消费额度,还应制定一张明细表,不仅把每张卡的账单日记清,还款日也需逐项列明,以免因耽误还款而被银行罚息。代人“消费”,拿卡“生”钱。
两张信用卡互相还款属于以卡养卡,以卡养卡的方式非常不可取。目前在持卡一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做到理性消费,而因为申办条件放宽,有些持卡人甚至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而只是看到眼前的利益盲目办卡,这将为以后埋下不小的隐患。
以卡养卡在表面上来看似乎行的通,然而细究其风险实在不小。持卡人支付一笔手续费后,办理了按期还款,但持卡人同样要为下一次还款作准备。同时,一旦尝到甜头后又容易形成长期“养卡”还款的不良习惯,助长个人非理性透支消费,最终将造成欠款总额滚雪球般不断增长。而没有还款能力的持卡人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求助“养卡”公司,这样的做法非常不明智和有害的。
“养卡”行为是一种非法活动,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以卡养卡”的持卡人只是被眼前一笔取之即来的现金流所迷惑,却忽略了随之而来的循环利息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息等,因为拖欠欠款而导致成为银行信用黑名单的座上客,这样持卡人得不偿失,还面临信用危机的风险,严重的涉嫌诈骗罪。
互相还钱是可以,不过这跟取现差不多吧。不可能无偿让你转账,不然的话,两张卡可以这样刷分了。
基本不可行,会产生大量手续费、利息。
并且最终钱还是欠着的
很不划算
信用卡取现是要收取手续费的。而且没有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