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有“普通法深造文凭课程(Postgraduate Diploma in Common Law)”是专为内地赴港进修的人员而开设。
然后读“法律专业证书课程”,从学习到合格需要一年时间,待取得法律专业证书后,希望成为事务律师(solicitor)的人必须先在律师事务所完成两年见习律师的工作。
而愿意成为讼务律师(barrister,即香港所称的大律师)者必须完成一年学徒的工作,才能成为具有完全资格的执业大律师。
大陆公民赴港从事法律工作则要经过普通法的培训,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有专门针对内地法律工作人员的普通法训练计划。
如果你已在英国取得大律师或律师资格的,也可以直接在香港申请执业,不必像其他人一样从头学起。
扩展资料:
香港律师分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两种,但并不是等级上大小之分,只是担负的工作不同。前者的业务较专门化,主要是在法庭上为其当事人辩护(按:当事人不能聘请大律师,只能经由事务律师代聘),他们拥有在各级法庭和最高法庭的发言权,因而也称为法庭律师。我们常在电视里看到的戴假发穿黑袍的就是出庭律师,又称大律师。
事务律师主要处理开庭前的各种诉讼文书,以及不需要开庭的法律事务,即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如财产转让、遗嘱认证、婚姻纠纷、法律诉讼以及充当法律顾问。事务律师则只能穿黑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香港律师制度
如果已经取得了美国纽约bar、加州bar,或已经是中国内地律师、澳洲律师、新加坡律师希望在香港执业,都有什么方式呢?
一、注册外国律师(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s)
注册外国律师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s(RFL),这是在香港不少外国律所里律师的职称,这也是香港法律协会(Law Society)所特有的。那么,是哪些人会被冠以这一职称,以及为什么他们要用这个职称呢?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在香港提供法律服务的个人,如果不是香港qualified的事务律师(Solicitor)或大律师(Barrister),都必须在香港律师协会注册为外国律师。RFL只能practise其取得资格所在地的法律或第三地法,而不能practise香港法律,但可以被律所聘请为外国法律顾问(但在该律所里RFL的数量不能超过香港律师)。
要在香港成为RFl,如果在取得资格后全职执业不满2年,则需要由香港律所或外国律所想香港律师协会提交supervision proposal才能申请。
二、海外律师(Overseas Lawyer)
海外律师(OL)是在海外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被香港法律协会admit为香港律师。成为OL分为两种途径,一是对于取得普通法(common law)职业资格的,另一个是对于非普通法(non-common law)律师。下图是香港法律协会对普通法域与非普通法域界定的清单。
对于取得普通法律师资格的律师,在执业2年后,可以参加香港的Overseas Lawyers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通过该考试并满足一定居留时间后,就可申请admit为香港事务律师。对于取得非普通法律师资格的律师,需要有5年的执业经验才能报名参加OLQE,通过该考试并满足一定居留时间后,可申请admit为香港事务律师。
考试科目 · 时间
内地律师或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是没有资格直接在香港当律师的,想在香港当律师首先要取得香港或英国高校的法律学士学位(LLB)。
毕业后,需要申请攻读为期一年的法律深造文凭课程(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简称PCLL)。
取得法律深造文凭后,即进入实习阶段。大律师与事务律师的实习方式不同。要成为大律师,须以学生的身份跟随一位“师傅”实习l年,“师傅”必须是已取得律师资格执业至少5年的大律师,实习期内,学生要协助师傅准备各种上庭文件,陪同师傅上法庭,出席聆讯,从而取得实际经验。实习期的后半年,学生可以在师傅的指导下独立处理法律事务。一般来说,前6个月的实习期内,实习律师是无任何收入的,只是在后6个月处理一些简单案件时才有一些酬金。实习期满后,经大律师公会考核合格,取得大律师资格。要成为事务律师,学生要跟随一名已取得律师资格执业至少5年的事务律师实习2年,学生以实习律师的身份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以掌握成为律师应具备的实务技能。学生在实习期内,可由律师事务所发给固定薪金。实习期满后,经律师公会考核合格,向香港最高法院申请登记注册,取得由律师公会颁发的执业证书。
除上述途径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外,已在英国取得大律师或律师资格的。也可在香港申请执业。另外,曾在香港政府法律部门工作或在香港高等学校法学院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也可以此为理由申请律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