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起来,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个人、小规模不得取得并不得抵扣,对这几类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不得抵扣
2,集体福利不得抵扣
3,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
4,增值税免税项目不得抵扣。一般纳税人如果同时经营增值税免税和应税项目,应税和免税项目不能分开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5,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贷款服务指的是直接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非直接发放贷款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6,2016年5月1日后,选择简易征收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7,2016年5月1日之前签订的原属于征收营业税并确认收入的合同,就算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2016年5月1日后新签订的建筑业、服务业、邮电业等合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如果贵公司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抵扣取决于贵公司是否备案简易征收以及购买劳务或商品等的日期是否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具体应如何纳税进行纳税筹划,请参考相关财税文件
参考文献:财税〔2016〕36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2048831/n2059355/c2043931/content.html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5/n812156/n812459/c1185880/content.html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