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是建设各主体共同目标,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供应单位以及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只有各主体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得到切实履行,安全施工才能得到保证。
一、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外因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大部分工序主要靠工人操作去完成,其施工过程生产活动较之其他行业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手工作业多,体力消耗大,露天高处作业多,夏天热、冬天冷,现场情况复杂多变,各工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多道工序纵横穿插,许多工序都要在临时搭设的台架上进行。这些特点都是造成建筑行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二、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因
1、施工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安全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人员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无定期对项目部进行检查。越级或无资质承包,违法分包等等。
2、项目部对施工安全不重视,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首位,主要表现在安全措施不落实,无证上岗,无施工方案,无审批,安全交底不履行或施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没逐级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具体,不明确,不履行书面签字记录。施工现场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安全检查后,安全隐患不整改。
3、承包商为了节约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抱着侥幸思想,千方百计对安全管理的资金不投入或投入较少,根本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需要,把安全放在可有可无的地位。主要表现在对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保险等没有得到落实或投入不足。
4、建设单位为了节省投资、任意压缩约定工期,也在一定程度增加安全管理的难度。
三、如何突破安全管理的瓶颈
随着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在法律的角度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施工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就其原因是我们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盲区,虽然明确了各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各方建设主体对工程安全也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但仍无法突破安全管理的瓶颈,安全管理的瓶颈是各方建设主体应如何应对安全生产的措施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