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扩展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企业购买小汽车,收到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作为销售方,只能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购买车辆要获得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发票可以用于企业进项抵扣。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
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
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
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
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