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三个先去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那么他们有代位继承权
估计外公和外婆的父母都早不在世了,没有遗嘱,四个子女,一个健在,三个先故的子女都各有后代,如果是这样,遗产分四份,四个子女一人一份,先故的三个由各自的子女代位继承。
另外3个子女的孩子可代为继承,各占四分之一份额
您好! 根据你的描述,回复如下: 第一、把三个小辈的名字加上去,需要经过老人的子女同意。 第二、变更登记,需要缴纳契税、变更登记费等。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