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周时期到秦朝统一中国后,地方管理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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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zh007
TA获得超过678个认可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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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度
西周时期,采用分封制进行地方管理,依托严格的宗法制度和礼乐制度,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森严的等级。神权与王权相结合,初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最高统治者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如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享有较大的独立性,诸侯可以设置官吏,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
2、秦统一后的郡县制度
秦朝统一中国后,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中央高度集权,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司监察。
3、分封制与郡县制的背景分析
西周时期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到了秦朝灭六国统一中国后,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郡县制下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因此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从而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4、分封制与郡县制有何相同点
①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②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地方行政制度;③都曾在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④在中央管理地方制度方面,郡县制是对分封制的否定和创新。
5、分封制与郡县制有何不同点
①分封制是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②分封的诸候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③诸候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制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一、制度不同。
西周实行的是分封制,周王将土地分封给宗室贵族、功臣等,让他们替周王镇守疆土。被分封者权力较大,在封国内享有政治、经济、军事大权,并可以任免官吏、征收赋税,并可以世袭。由于当时的交通不便,周王和封国间联系不多,诸侯基本处于独立状态。
秦朝对地方主要实行的是郡县制,秦统一以后,分天下为36郡,后到40。郡下设置县。郡县的任命都归中央所有,且郡县长官只掌管行政、司法。
二、对地方的权力不同
西周实行的是分封制,对于地方诸侯赋予巨大的权力,掌握地方行政、财政、军事、赋税等、赋税的税额是自己定的,且与周王联系比较弱。
秦朝的郡县长官权力相对较小,只掌管民政、根据中央的规定征收赋税,且不掌握军事权力。
西周是分封制,下面分封了几十个小国,各自为政。
而秦朝是中央集权,实行郡县制,官员由朝庭委派。
分久必合,奴隶酋长制向封建元首制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