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毫安的充电宝是能带上飞机的。
民航局有规定,乘飞机是可以带充电宝的,但是对充电宝的数量和能量的大小、携带都有一定的限制,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民航局的允许才能携带。
民航局对于携带充电宝的规定
1、额定能量小于100Wh能带上飞机
民航局对于携带移动电源上飞机已经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额定能量在100Wh以内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直接的充电宝,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带上飞机。而充电宝都不会直接标明额定能量的,只有表明容量。所以只有经过换算,才能知道多大容量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
2、公式换算
以37V/10000mAh的充电宝为例,额定能量=3.7V乘以10000mAh=37Wh,小于100Wh,符合规定,是可以带上飞机的。同理,一般的充电宝最多的输出电压是5V,按照公式换算,容量=额定能量除以电压,100Wh除以5V等于20000毫安,所以容量在20000毫安以内的充电宝都能带上飞机。
3、数量规定
每位乘客最多能带2个充电宝上飞机,而且额定能量不能大于100Wh,即总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因此20000毫安充电宝不可以带上飞机。
可以携带。
1、根据规定小于等于100Wh的移动电源可以带上飞机,按最大的额定电压5V计算,100Wh除以5V等于2万毫安,而移动电源的额定电压是3.7V,所以容量在2万毫安以内的都可以带上飞机。
2、移动电源必须要要是正规厂家生产,要有详细的产品参数,比如厂家信息、厂家地址、移动电源的额定功率等,移动电源只能随身携带,上飞机必须保持关机状态,不能托运。
扩展资料:
近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1888号),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 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 (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参考资料:中国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