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这期间未上诉,十五日过后就生效,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赔偿。生效后三日内是对方支付的时间,超过三日,12月24日判决生效。
12月9日拿到判决书,上诉期到12月23日,未上诉的,12月28日起的二年内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超过二年就过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扩展资料:
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
1、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行政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
扩展内容: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本
判决书的生效是以各自收到签收的日期为起算点,具体过多少天判决书最后一部分有说明,所以你持有的一份判决书自你收到签收之日起一般是十五天内(以持有判决书载明的日期为准)后生效,不过如果你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则该判决不生效。
对方不去领,不影响你的那份判决书的生效,不过会影响你的强制执行情况,你去申请执行时必须确认对方的判决也已经生效,这个可以跟法院核实。
扩展资料:
一审判决书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
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二审判决书
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再审判决书
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
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
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第一,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第二,起诉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判决书
判决书生效时间是送达之日起12月9日开始计算,所以不会过期。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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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司法判决通常以骈骊行文,左旋右抽,文采飞扬,辞章华丽,对仗工稳,琅琅上口,铿锵之至,似乎是准确妙判之典范。但从现代法学角度出发,如此注重句式、对仗、音韵的司法判决,法官如何得以进行法律概念和规则的阐释?公众何以通过司法去了解法律?白话文运动解除了司法判决上的语言禁锢,但摆脱了文言文束缚的司法判决也出现了失去对个性与文采追求的倾向。以细密严格的语言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加以阐述的司法判决并不多见。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适用于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判决的套语的漫延,司法判决愈发变得整齐划一和单调枯燥。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倡导司法判决的准确性,以准确而不失个性的司法判决扩大司法和法律在公众中的影响。严谨地法官所制作的范例性的司法判决,应当通篇无赘语病句;判决书在陈述和分析过程中应使用中性、客观的文句和语气,无倾向性和带感情色彩的语言,也不追求词藻华丽和修饰效果;在叙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时,应完整反映当事人的意见,无断章取义之嫌;在质证认证、查明事实及分析法律适用时,应言简意赅,用词精当;遣词用句应清晰准确,叙述全面客观,以给阅读者留下严肃持中、清新悦目的深刻印象。
参考资料:网页链接百度百科
民事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二审以及再审判决书,在送达签收之日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条规定:“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给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