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期房要注意什么?

2024-11-20 1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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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认真查验相关文件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二、注意定金条款购房者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根据《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三、区分定金和预付款四、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五、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常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为避免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六、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回答2:

狗︶﹏︶静 ,你好!一、 买期房时注意的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二、购房流程 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四步: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五步: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回答3:

  开发商大多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这个文本对开发商而言,是恰到好处;对购房人而言,却是远远不够的。比较实际的方法是通过与开发商谈判“补充协议”,以弥补《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不足。
  1、增加如:墙面裂缝、管道的位置妨碍装修等,居住安全的房屋质量条款。注明无论是轻微的房屋质量问题,还是影响居住安全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都应承担的维修责任和法律责任。
  2、小区规划比如:绿地、湖面被缩小了或被挪动位置了,或者在房屋的窗前兀然增建了一座建筑,令签订购房合同时期待的窗外视觉完全落空。这种情况在商品房开发小区非常普遍。开发商大多以小区规划的改变经过了规划部门的同意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你无法阻止开发商改变小区规划,你所能做到的就是争取在“补充协议”中订立这样一个条款:如果开发商改变小区规划,你将获得哪些权利。所以,“补充协议”在针对开发商改变小区规划进行设计时,“退房”应作为下下策,不退房而获得开发商更多的赔偿金,应作为争取的首要目标。但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地写上这一要求,开发商可能不会同意。你可以采取这样一个办法:将这一要求暗含在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里,比如,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列为房屋的质量标准之一,同时,在违约责任条款里,将房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违约责任与其他属于严重违约的违约责任一起罗列,约定一个共同的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或者违约金的比例(或金额)。
  3、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法律规定对开发商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应具备哪些使用条件做出规定,比如:水、电、燃气、暖气等等的线路或管道都已经敷设或安装完毕,符合综合验收合格条件,但若开发商没有与水、电、燃气、暖气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不能保证在购房人入住时就有水、电、燃气、暖气的供应,购房人就无法在房子里住下去,除非购房人购买房屋不是为了居住。“补充协议”里约定清楚独立供应的水、暖气或燃气的价格,在你入住以后,开发商将单方确定一个价格。开发商单方确定的价格,可能使你十分难受。
  4、,“补充协议”必须让开发商对售楼广告的内容做出承诺;如果开发商拒绝在“补充协议”中做出承诺,建议你放弃这个楼盘。
  5、公共财产,注意“×××归出卖人”之类的文字“补充协议”时,不要在哪些属于公共财产、哪些财产归谁的问题上与开发商纠缠,如果开发商坚持要在“补充协议”中写些什么,就让他写吧,干脆将他想归他所有的都写成归他所有,让他满心欢喜,以此作为在涉及真正对你有意义的条款时换取他让步的筹码。
  6、为了防范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抵押造成的风险,“补充协议”应当做到:
  1.要求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对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有无被抵押做出明示;
  2.要求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承诺在签订“补充协议”后不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抵押;
  3.约定开发商违反以上承诺的违约责任。
  7、房屋面积防止开发商在房屋面积上短斤少量的最好办法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误差,但开发商一般不会同意,因为这样一来,他没法做手脚。退而求其次的办法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变化不得使套内实测面积占销售面积的比例低于某个百分比。
  8、“补充协议”中应该约定开发商向购房人交付房屋时应向购房人交付哪些物品和文件才标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交付的物品主要是钥匙。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交付的文件,有“三《书》一《证》两《表》”之说和“两《书》一《表》”之说。
  “三《书》一《证》两《表》”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面积实测数据表》。
  “两《书》一《表》”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居律师建议你在“补充协议”中除了要求开发商向你交付钥匙和“三《书》一《证》两《表》”以外,还要求开发商向你交付计算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所需的设计图纸。
  如果开发商不能完全满足你提出的“三《书》一《证》两《表》”的要求,你可以让步,但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不能让步的。
  9、房屋的检验期限,“补充协议”对“检验”这一环节的处理就是对检验期限的约定。约定的检验期限对于购房人来说越长越好,对于开发商来说越短越好。
  “补充协议”中约定检验期限,以免留下活动空间。
  10、契税和维修基金建议你在“补充协议”中写进一条:“买受人在申请产权登记时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这一条,你就换一种写法“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出卖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情形作为不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的理由。”(前一种写法过于明白,会提醒开发商注意,最好首先就采取后一种写法)。如果两种写法开发商都不同意,也没关系,你可以照他提出的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的时限写。等到了交房时,你将契税和维修基金足额交纳给税务局和小区管理办公室。
  11、产权证,是产权登记机构颁发的开发商的这一承诺对购房人毫无意义。
  最后,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开发商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12、合同更名,有些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由于种种原因想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为了省却临事求人被人勒索造成的不快,乘着人求你时争取在“补充协议”里写上一条“出卖人以本条款表示:同意买受人转让本合同的义务。”
  13、处理合同争议的条款,一份好的“补充协议”基本上能够抵挡司法腐败的因素对裁判的影响,但是,居律师仍然希望你在选择“诉讼”还是选择“仲裁”时选择仲裁,有四个理由足以使你相信选择仲裁是明智的。
  (1)仲裁员中多数是教授副教授、研究员、资深律师和其他行业的法律专家。他们的法律素养、品德、价值观等是法院的法官远不能及的,绝不会有不大识字的人(比如:曾有法官在宣判时将“贿赂罪”念成“有各罪”)来听审和裁决案件的可能。
  (2)仲裁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仲裁员”只是兼职,因而,他们不会像法院的法官那样在意欲违抗某一个人的意志时有重重顾虑。
  (3)与法院的法官不能被选择、法院的合议庭的组成相对固定不同,你可以在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名册中挑选仲裁员,仲裁庭的组成具有不可预见性和不固定性,使当事人试图通过“老关系”或建立“新关系”影响仲裁庭的裁决的努力都很困难。
  (4)法院的判决不一定由合议庭做出,经常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为审者欺瞒判者、判者偏听审者提供了活动空间。仲裁裁决都是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庭做出,不会有这一弊端。
  14、合同正本的持有和保存,开发商能轻而易举的使购房人手中一份合同原件都没有。手法很简单:开发商不先在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上盖章,而是等购房人在合同原件上签字或盖章以后对购房人说:“明天或过一两天,你来拿合同,先将首付款付了吧。”购房人付了首付款以后再去拿合同,开发商的售楼人员就会以令购房人觉得比较合理的理由说:暂时给不了原件,只能先给你复印件。“补充协议”里,你应坚持写进这样一句“《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其他附件的印刷文字、打印文字和空格处的手写文字无任何修改痕迹。文字有修改痕迹的条款,应做出对持有该合同书的一方不利的解释”。

  以上十四个方面是示范文本所遗漏的,四而对于购房人的利益保护非常重要。在与开发商谈判“补充协议”时,必须在这十个方面尽可能坚持你的要求。这十四个方面若能全部得到满足,开发商将无法利用合同做文章;即使得到部分满足,也弥足珍贵。

回答4:

大部分购房者买房时,都会考虑有限的资金,买期房还是买现房呢?当然,如果价位一样,很多人都希望能买到现房。但毕竟有些家庭会因某些因素选期房,放弃选购现房。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下购买期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期房优势

1、价格

购买期房较大的好处是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房,在同等条件下,期房一般要比现房便宜,而且可能会获得所购期房的收入。

2、房屋设计

开发商们对户型设计是十分看重的,因为设计好坏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所以相对而言,期房大多都避开了当前市场上现房的设计弱点。

期房不足

因为选择范围较广,对于希望能买得便宜,又不那么着急入住的朋友来说,期房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期房有这样一些不足,是需要购房人特别关注的:

1、因为入住时间不确定,风险较大,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设计、资金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停顿,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同时市场行情与价格涨跌难以预测。

2、由于与开发商的信息及专业知识的不对等,仅凭开发商的广告、资料宣传来判断、预测楼盘状况,存在房屋标准、质量与预售承诺不符的风险。

那么,购买期房具体都要注意哪些呢?

1、认真查验相关文件

查验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是否合法;查验开发建设的手续是否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

2、确定交房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赔偿

房产商可能会因资金、材料、施工、天气等影响交房日期,购房者就因房屋拖延交付入住而导致利益受损,购房者有权要求房产商予以经济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

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不可抗力等有关免责的条款给予高度重视。

3、约定产权证办理时间

在期房纠纷中,很多纠纷产生于房屋产权证发放期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常用的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理。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对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

4、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合同

我们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是什么打动了我们的心让我们去购买,想必一定是房地商的广告,既然我们信的是广告,那么我们就需要把我们想要的东西写进购买合同中,从而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比如有开发商的广告描述是买房就送停车位。在这购房人就可以揪着这车位做点文章,比如这个车位的具体位置,面积,产权等。

还有小区的布局图的约定,比如方位、小区入口、绿化率、是否有商铺的附属等,都要尽量在布局图中约定好。如果开发商没有履行承诺,这些约定都是以后的法律依据。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4-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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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购买期房时,先要对住宅市场进行了解,在确定要购买某一家开发公司的商品房后,要看对方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所购的房子与预售许可证上的项目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要查清后再决定。由于许多商品房的开发是由某一个开发公司进行,而销售则由另一家代理商负责,所以,购此类期房时要看清代理商与原开发商有无委托销售协议,有售房协议的就可以放心买。 购买期房时最好随工程进度采用分期付款或公积金、按揭贷款。因为购买期房与现房相比,存在两个方面风险;一是楼盘烂尾,也就是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因某种原因停建了;二是房屋竣工后,房屋设施、质量、配套与约定不一致。如一次性交齐房款,那么买方承担的风险很大,分期付款或公积金、按揭贷款,承担的资金风险就小一点。当然,购买信誉好、资金雄厚的开发公司的商品房,可以一次性付款,这样可以享受房屋升值带来的利益。 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并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近年来,因商品房预售行为发生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于商品房开发商不按约定的时间、内容履行合同,严重损害了预售方的权益。因此,消费者关注商品房价格因素的同时,还应进行“五看”。 一要看三证是否齐全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要看房地产开发商的信誉和资信状况预售商市场信誉好、建设资金雄厚、经济实力强是消费者选择是否购买此房的首先要素; 三要看建筑设计图纸设计的商品房屋的主要结构及设备应合理、符合预购者的实际需求; 四要看建筑施工队伍的资格和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单位应达到设计所要求的建筑资质,施工质量高,并且没有转包给资质低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的现象; 五要看预售商品房合同是否规范; 预售合同应载明商品房的位置、面积、装修标准、预售款的给付、交付使用日期、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以及社区服务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等条款,还应专门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