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不是摊销的问题。 已付房租由于没有收到发票,不能报销列入成本费用,可以暂时做预付款挂账;在收到发票前,每月房租(按面积、单价计算)做预提费用处理,计入成本费用;待收到发票时,按账面预提金额借记预提费用,按总额与已预提金额的差额借记待摊费用,在剩余月份逐月摊销,按总额贷记预付款项科目。 请采纳并赞一个。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