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条文释义:第6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条文释义:第6条
2025-04-16 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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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释义:案件受理费,就是立案时要缴纳的费用,通俗说就是诉讼费等。
申请费,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申请财产保全费用等程序费用。
其他的费用多是案件受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