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深圳、汕尾两市举行了党政领导座谈会,共商深圳、汕尾两市产业转移合作的事宜。随后,刘玉浦书记和许宗衡市长带领深圳市党政代表团考察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经充分协商,先后签订了《合作共建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协议》等一系列协议,明确了双方政府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定了对园区建设的具体扶持政策和措施。包括双方政府2010年之前各投入4亿元的资金计划,其中,汕尾市政府投入4亿元主要用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深圳市政府投入资金4亿元主要用于入园企业的成本补贴
2010年8月25日,汪洋书记视察汕尾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深圳汕尾两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2011年2月18日,省委省政府批准《深圳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明确了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功能定位、合作原则、发展目标、合作范围和期限、组织架构和合作机制,为合作区建设奠定了基础。2011年5月2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匾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党政领导,合作区建设全面驶入快车道。
2011年2月28日,深圳(汕尾 )深汕新区正式成立,新设的深汕新区包括鲘门、小漠、赤石、鹅埠四个街道。深汕新区地处汕尾市西部,东临惠州淡水,西接汕尾市、汕头市、北至东莞。总面积463平方公里,规划控制面积约200平方公里,2010年末常住人口1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1.4万人。下辖鲘门、小漠、鹅埠、赤石等4个办事处、36个社区工作站和10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