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责发生制下收入和费用的确定

2025-04-13 05: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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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所谓权责发生制,就是按实际业务发生的时间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比如发生一项收入,但是还没收到款项,就应该做: 借:应收账款;贷:收入; 比如一笔费用是由本月分摊的,但并没有立即支付现金,那么就做:借 费用 贷 其他应付款。 实际收到现金或支付现金的时候,在将往来帐冲掉: 借:现金;贷:应收账款;借:其他应付款;贷:现金。
1、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是以时间确认,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
2、权责发生制的当期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
3、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回答2: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回答3:

权责发生制——已承担付款的义务、取得收款的权利,无论是否已经付款、收款。

收付实现制——收到款项为准。

销售6万,已经收款——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销售15000元,未收款——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收付实现制,哪天收款,哪天确认收入。

回答4:

在权责发生制下,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五条规定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即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你给定的1.销售产品60000元,货款存入银行可以确认收入。 2.销售产品15000元,货款尚未收到,则不能判定确认或不确认收入,比如:货已发出,售货发票已开具,但未收到款项 ,也应确认为当期收入。
按收付实现制原则,你给定的1、因收到了款项,所以确认为当期收入;2、因未收到款项,所以不确认为当期收入。

回答5:

1.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这两项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收到款一个是未收到款,所以发生的科目就不一样,企业要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一般事业单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