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的思想变化的原因

2025-04-15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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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的思想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致良知”

“致良知”是王守仁的重要伦理观点之一。是他根据孟子的“良知”观点加以综合、发展而创立的学说。(语出《孟子.尽心上》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 ,其良能也 ,所不虑而知者 ,其良知也。”)

其要点包括:

第一,良知即是天理。在孟子那里,良知本是一种先验的道德观念,是指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而王守仁对此则作了本体方面的发挥,以为吾
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把先验的道德良知视为代表世界本原的天理,因而良知便成为人人心中不假外求的道德本原。在王守仁看来,良知是是非之心、好恶之心,
是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良知人人俱在,自圣人以至愚人,无不相同;人人同具良知,人人有个判断是非善恶的自家标准。因此,他强调,良知就是人人所具有的"
心之本体",它先验地存在于人们的心中,人们依良知而行便会产生正确的道德行为,故而无需向外寻求道德行为的来源。

第二,良知是心之本体。在王守仁看来,良知天理在人们的心中,天理的昭明灵觉就是人心之虚明灵觉。通过它,人们便能很自然地感觉或判断出人的行为的善恶是
非,从而推动良知,并使它充分发挥自己的机能,以善念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过程,此即致良知的功夫。由此可见,王守仁的致良知的学说,充分强调了良知在道德
修养中去恶为善的主观能动作用,并使之成为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精神本体。

第三,对朱熹格物致知说的改造。朱熹的格物致如说强调知识在人的通德修养过程中的作用,忽视了人心在此一过程中的能动功能。对于朱学的这一内在缺欠,陆九
渊曾经表示过严重不满,以为朱学的这一原则实在是支离破碎,并由此而提出自己的新的解释。王阳明在这一问题上,基本是接着陆九渊的思想继续前进,如果说有
所不同的话,那就是他对朱熹反复强调的格物致知进行了一番新的解释,即将"物"解为"事",将"格"解为"正"。这样"格物"便是在意念发动处的件件事情
中为善去恶,避开主观意念中恶的认识,接近善的感觉。这也就是诚意。

王守仁的致知格物其实就是穷究吾心之良知。从而把《大学》的实践道德思想转变成自己的"格物致良知"的道德修养论。

2、“心即理”

所谓“心即理”,在王守仁看来,就是不能像朱熹那样将“心”与“理”分而为二,从而导致“知”与“行”、“学问”与“修养”的分离。为此,他继承和发挥了陆九渊的思想,认为“万物皆归于吾心”,并由此说明进行道德修养只要求之于心,于心上下功夫就够了。

“心即理”很明显地体现于王守仁的一个论断:“心外无物”。也正由此语,他被认为是中国主观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心外无物”一说,与佛家的充满禅意的一段对话颇有异曲同工之妙:“风动邪?幡动邪?”
“非风动,非幡动,心动也。”“心学”与佛家渊源之深可见一斑。

王守仁“心即理”是注重身心修养的学说。他对格物的解释是:“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在他看
来,格物没有内外彼此之分,因此格物是格心之物,是去其心之不正。这样,王守仁的格物不是朱熹即物穷理的求知方法,而更偏重于为善去恶的内心涵养,从而使
格物与致良知完全吻合起来。

3、“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知行合一”观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
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他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
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
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
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说,道德是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程朱理学而发的。因为程朱理学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知”然后才能“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纠程朱理学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深化了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和实践性的关系,克服了程朱理学“先知后行”的弊病,但是同时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说中的知识论成分。王守仁的观点虽然有利于道德修养,但忽略了客观知识的学习,这就造就了以后的王学弟子任性废学的弊病。这些消极因素也因看到。

王守仁认为,人们不仅应当认识事物的规律性,即应当“知”,而且还应当将这种认识应用于实践,也就是“行”,只有把“知”与“行”统一起来,实现“知行合一”,才能称得上“善”。换言之,“知”与“行”应该统一于人们认识事物、遵循规律的全过程。

“知行合一”看似简单,但要真正做到却并不容易。在人们的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知而不行”与“行而不知”。有些人有了方向,却没有执着的品质;而有些人可能有执着的品质,却找不到正确的方向,两者都难以获得成功。

有鉴于此,很有必要弄明白如何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

首先,要反对“知而不行”的态度。“知而不行”有两层含义:一是“知而不能行”,二是“知而不去行”。前者是不能用所学的理论指导实践,而后者则是从思想
上根本就没有打算去实践。读死书、死读书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者,往往是“知而不能行”者,只是用读书来装腔作势、装点门面,为知而知,自我陶
醉,自我欣赏或自我炫耀的人则往往是“知而不去行”者。

一方面,我们批评那些“知而不行”者,指出:知识不等于智慧,更不等于能力。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千万不要走到相反的极端。那就是“行而不知”。

所谓“行而不知”就是仅仅机械地执行,却没有弄明白其中的道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人靠经验成功,却将一时的成功经验看成不变的规律。无可否认,经验很重要,但我们所处的内外环境总在发展变化,如果一味依赖经验,成功只能是昙花一现。

经验有时是靠不住的。因此,我们的实践必须以科学地分析判断为依据,要克服片面性,要力戒经验主义和形而上学,要“行”在“知”中,而不是人云亦云或盲目蛮干。

造成“行而不知”的原因主要是学习精神、创新精神、团队精神、民主意识、自律意识缺乏,修正自然也要从这几方面着手。

要做到“知行合一”,就必须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在“知中行”,在“行中知”,在“学”与“干”、“知”与“行”的良性互动中逐步接近真理。也就是说,只有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实践,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才能实现“行知合一”。

面对瞬息万变的形势,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量吸收新知识、新信息,科学分析本行业发展的趋势,在“知”的基础上,“行”在本行业的前面。但是,超前要适度,要在“行”的同时不断学习,让我们的“行”不至于迷失方向。真正做到
“知行合一”。

摘自百度网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