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国目前除了上海市和重庆市两个试点城市之外,都没有开征房产税。因此,您说的动迁房只要不在上海市和重庆市,都不需要缴交房产税。谢谢阅读!
迁房属于保障房并商品房属于目前房产税征收范围 答:根据有关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3年动迁安置房转让、出租3年房子继续自住进行交易肯定受房产税影响进行交易转让人也受房产税影响过未来政府部门出台新房产税政策另当别论了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