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收款怎么退回。

2025-03-24 2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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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补充通知(财库[2004]178 号)第四条、第五条中有具体规定:
1、办理资金退回业务,应当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作为银行票证的附件一起提交代理银行。填写《通知书》时,应当在“调整事项”和“业务类型”的对应栏填写“退回”,“原列事项”及“调整事项”对应的“信息代码”栏统一填写原支付票证的附加信息代码,“日期”栏分别填写原支付日期以及办理退回业务的日期,“金额”栏分别填写原支付金额以及需要退回的金额。收款人主动退款的,代理银行应当通知预算单位按规定内容补填《通知书》。

2、因为错等原因需要调整预算科目,应当单独填写《通知书》送交代理银行。其中,“调整事项”和“业务类型”的对应栏填写“更正”,“原列事项”和“信息代码”的对应栏填写原支付票证的附加信息代码,“调整事项”和“信息代码”的对应栏填写调整后的预算管理类型、支出类型、预算科目等八位代码,“日期”栏分别填写原支付日期以及办理更正业务的日期,“金额”栏分别填写原支付金额以及需要更正科目的金额。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更多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应答时间:2021-11-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回答2: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应用于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进行财政授权支付。在办理授权支付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虽然支付指令由单位下达,但财政不再将货币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而是将用款额度划拨到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依照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
一、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入、支出确认
预算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预算单位可以根据预算载明的用途,将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通过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再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将有关资金分别划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社会保险局。代扣个人所得税由该户直接上缴。现以甲事业单位为例(简称甲预算单位,下同),探讨“零余额账户”在预算会计中的账务处理。假设甲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财政授权支付。
(1)甲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月授权额度为400万元,该额度记入“零余额账户”和“财政补助收入”。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4000000
(2)甲预算单位购买材料9万元
借:库存材料              9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90000
(3)甲预算单位购置固定资产16万元
借:事业支出              16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