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不违法。
休假,不是休息日,公司规定上两个月的可以休假8天,是公司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给予职工的福利,可以规定试用期职工不享受。
但是,公司应当是遵守劳动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的劳动者,均必须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天 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按照劳动法肯定是应该每月休息四天的,但是你这种情况还是好好协调,现在的老板很容易开除你的。
1、计算年休假工龄时,试用期应计算进去的。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没有这种规定,这属于你们公司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