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邻居修下水道走我门前,我不让他修违法吗

2025-04-13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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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村邻居修下水道走当事人家门前,当事人不让邻居修属于相邻权纠纷,谈不上违法,建议协商解决,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邻居修下水道、修路要经过村民院子的,当事人应该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不动产的相邻关系一般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关系,但也并不尽然。相邻不动产既包括相连接的不动产也包括相临近的不动产。例如,河流上游的权利人排水需要流经下游的土地,当事人之间尽管土地并不相互毗邻,但行使权利是相互邻接的。认定相邻关系的范围,应尊重实践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诸如相邻房屋滴水纠纷,相邻一方在自己的建筑物上设置广告等影响相邻另一方眺望远景的纠纷,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种植的竹木根枝延伸,影响另一方正常使用建筑物而引起的纠纷,也应列入相邻关系的范围。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邻居修下水道走当事人家门前,当事人不让修,虽然不会违反法律,但是不利于邻里关系,应该互相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