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错峰限行”区域
内,按“错峰限行”时段禁止通行,对应的“错峰限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位数字
分别为:
星期一为1和9,星期二为2和8, 星期三为3和7,星期四为4和6,星期五为5和0 。
“错峰限行”时间:从10月8日早上7点开始,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7:00—8:30;17:00—
18:30早晚高峰时段。(注:由于国庆节导致10月8日、9日这两个双休日变成工作日,这两
天,将分别按照对应变更的工作日来实施尾号限行(也即:10月8日对应周四,车牌尾数4、6
限行;10月9日对应周五,车牌尾数5、0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