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确实让人头疼,不注销会很麻烦,会对你以后新车落户造成影响。政府部门有熟人的话托人搞个车辆灭失证明,可以凭证明去申请注销,没有的话,只能去当地车管所了解一下情况,以车管所给出的注销程序为准
1、被车主自行拆卖、转卖灭失的车辆,经联系核实车主由车主申请并出具《机动车报废、灭失证明》后,由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2、被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扣留后予以报废的车辆,经联系核实车主,该车被执法部门查扣后已被报废的,由该执法部门出具文件或证明,由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3、对按规定批量报废回收、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涉案车辆,交警部门要依法扣留涉案车辆,经法定程序批量报废回收后,由车辆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警部门将相关证明材料转递给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4、有相关证据证实已灭失的其他车辆,经调查核实,车辆单位或车主本人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该车辆处于灭失状态的由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1) 由自然灾害造成的,应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2)由失火造成的,应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证明;
(3)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应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交管部门出具证明;
5、机动车所有人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添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灭失证明,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因灭失无法交回的,车管所应公告作废);
遇到同样事情!即使有报警记录也不给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