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杂志不一定构成侵权,因为
(一)杂志是有转载的权利的。
根据《著作权法》 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二)由于杂志已对作品进行全新的“翻新”,所以对于是否侵权性质尚未确定。因为著作权法只保护实质内容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思想的表达,譬如说,每一本小学的课本内容和题目都差不多但却不构成侵权。那杂志有没构成对你朋友著作权的侵犯主要看很多方面而并不只是看讨论问题的顺序和手法,作品是否体现有自己的独创性,文字风格语句段落是否体现与你朋友不同的特点等等许多方面。
(三)解决办法
1、收集证据。把该杂志刊登你朋友作品的几期收集起来。尽量找出和你朋友的作品相同的地方。
2、和杂志社先协商,你朋友具体有什么要求最好先和杂志社提出让他们帮解决。因为即使实际上他们有抄袭成分,但听你的描述他们的作品具有独创性(我自己认为不属于侵权,人民法院也可能不会认定为侵权,到时你朋友就要求不了什么了)。而杂志社不一定懂法,至少如何界定是否构成侵权不一定十分清楚,他们如果事实上真的故意侵犯了知识产权,有可能心虚然后和你朋友妥协。
3、我不赞成你朋友通过人民法院解决问题!这个是重点!
因为你朋友并不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因为他只是翻译了该作品而已。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你朋友是否已经得到该作品的作者允许情况下翻译你没说清楚。如果没有得到允许,那么你朋友的翻译行为也构成侵权!所以正常途径应先得到原作者的授权你朋友才有主体资格起诉该杂志。
(四)如果真的要通过法律途径。
把原作品作者的授权证明,原作者的书,你朋友的作品连同国内出版社证明,还有涉及侵权的杂志作为证据去人民法院立案。起诉状尽量把该杂志的作品说到毫无独创是纯粹的抄袭就行了!
肯定侵权.你可以看一下版权法.
算,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