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分类分4类,见《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之3.5.1条:I类:桩身完整。II类:桩身有轻微缺陷,不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III类: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有影响。IV类: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完整性是桩身的尺寸变化情况,材料密实性及连续性。 桩身缺陷指桩身断裂,裂缝,夹泥,空洞,蜂窝,松散等。 IV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