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问题就是个税务策划问题,按规定现在购买的固定资产,销售方已经实现销售,现在就应该开具发票,但是现在开具的发票现在入账必须按现在的规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
税法规定实现销售是以开具发票为依据的,你就可以策划一下,在增值税转型的过渡时期,等明年初再开发票,进项税额不必再转出,进项税就可以抵扣了,既少交了税,又不违背税法的规定。
能不能抵扣取决于对方开具专用发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若设备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则应分次确认收入分次开票,采购方取得09年的票可抵扣,取得08年的票不可抵扣.若统一等到09年一次开票,则说明他是延迟确认收入,发票本身就有问题,采购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税务机关必将严查这种所谓税收筹划,太小儿科了."08年采购到09年开票一方面销售方晚交税,采购方还能抵扣,一举两得".太小看税务机关了.
可以抵扣进项税,以发票日期为准。
按规定来说。
这个是应该可以抵扣的。
因为,金税工程的认证抵扣,这个是以开具票据的日期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