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1、是否为工伤,要由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科认定的结果为准。 2、工伤期间有工资。 3、先进行 工伤认定,确定是工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以伤残鉴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的问题,以及赔偿多少的问题。 4、工伤保险找单位处理。
你好,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吗?如工资流水账、考勤表、工作服、工作证等,可以根据这些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走人损,现在伤情如何?如果严重,建议做个伤残鉴定,具体以鉴定书向单位主张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要根据您的具体损失以及工资等标准来计算
可以向承包方主张赔偿,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