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集体户口转到自己房子上?

2024-11-17 0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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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将集体户口转到自己房子上的方法:

1、持有房产证到房子所在地、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迁入。

2、上述户籍派出所同意之后会给一个准迁证,拿这个这个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集体户口挂靠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迁入单。

4、再拿迁入单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如果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不同意迁入,则无法迁入的。

扩展资料:

如果户口是本地的,房产是本人,属于户口本地迁移,只需要带着本人身份证、房产证、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即可办理。如果房产不是本人的,要房主的同意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房产证、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即可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回答2:

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受理,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负责审批(受理、审批机关由市级公安机关确定)。其中属同一市(指市区或县级市)、县范围内迁移,且不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受理条件:居民因搬迁或购房,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扩展资料

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4、其他视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迁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底档、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履历表等);

2、迁移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迁移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对户内成员中含有亲朋好友或非亲属整户由原址迁移至新址落户的,在房主和户主出具同意接收证明的前提下,可予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宁远县人民政府-办事指南:户口迁移登记——购房户口落户

回答3:

法律分析: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办理迁入手续。如果房产是本人的,拿着本人身份证、房产证、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即可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回答4:

必须携带房产证、契证原价与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户籍科申请准许迁入,然后再去集体户籍地办理迁出,最后再去房屋所在地户籍办理户口迁入。已结婚的必须要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籍县以上计生局出具生育证明。

回答5:

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咨询一下吧。

一般情况下,非常简单:因为你们是夫妻关系,只要接收一方的户主(男方)同意接收,到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去办理就可以了。
户口现在只是一种符号(当然还是有管制的意思),女方已经有了集体户口了,就已经被承认为那个城市的居民,在同一个城市里迁移户口是非常容易的(证明与接收方的关系,然后接收方同意就可以了)

具体需要带些什么材料,你到派出所一问就知道了。(你必须亲自去一趟,各地政策还不一定一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