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与认识?

谈谈你对“婚姻自由”的理解与认识?
2024-11-15 06:40:2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婚姻自由是婚姻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法典》第1041条第2项沿用《婚姻法》的规定,明确实行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都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这项原则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缺一不可。

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
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
对此,《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1069条也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国家虽然明文规定保障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婚姻自由也是这样,在现实生活中,不可以想结就结,相离就离,不可以滥用婚姻自由,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限度内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绝不允许滥用婚姻自由的权利去损害家庭、子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回答2:

选择婚姻之前选择很重要,选择之后坚持很重要,承担更重要。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100%满意的婚姻。虽然退一步,不能海阔天空,但至少我们不会那么难过。有人追求纯粹的爱情和婚姻,大家的标尺不一样,可能你的纯粹正好是别人的不纯粹呢?最重要的是你开心就好,如果你不开心,你可以选择让自己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