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脱审注销,但仍在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

2025-03-26 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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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辆从厂方岀售到最后报废都必须有车主,也就是车辆所有人。没办理过户车主只能是你。车管部门不可能因脱审注销,而使车辆没有管理人。所以,没有过车主只能是你。

回答2:

车辆脱审,注销,但仍然在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按照你所描述的情况来说,你应该不负有责任。你这个合同签的协议是有效的。他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不是你没有提醒他,而是你连续不到他,所以这个你已经付到了你的自己的责任。所以其他的责任就应该由对方来承担了,并且你们已经有签定了,双方的协议也都是经过双方认可的。所以这个你就不用负责任了,你可以直接把协议还有你打电话催他的证明都给交警部门去审核就可以了。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4:

首先需证明买卖协议有效,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除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如车辆因脱保导致脱审,驾驶员还将接受罚200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