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公正,法律上是只认可房产证上的人,你可能是为了避税才做公证,如果以后房屋涨价,现在的房东不想卖给你了,他完全可以继续卖给其他人,然后把钱还给你,公正在法院只是你和房东产生债务关系,房子是抵押给你的,但是钱还你了房子就不是你的了
买了二手房只签了合同而不去办理过户手续,办不办理公证都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房屋的交易是以产权过户登记为标准,都会有以下的风险:
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
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